台灣疫苗批准機構是食品藥物管理署。 但是他們只做了書面認證,一個星期後就草草開始接種,草菅人命。而且這也是緊急使用權限! 台灣民眾應該知道這不是大規模接種的使用權限,並且在這個權限下出事了政府會賠嗎?要是他們認為你出事,比如流產,跟疫苗沒有直接關係的話,就不會賠你。 目前我還不知道台灣注射疫苗出事的有多少人獲得多少賠償。中共病毒是有藥可以治療的,疫苗出事是終身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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